各有關單位:
科技部近日發(fā)布了《科技部關于發(fā)布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生物安全關鍵技術研究”等重點專項2023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國科發(fā)資〔2023〕138號),涉及“生物安全關鍵技術研究”和“前沿生物技術”共2個專項,詳見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tǒng)公共服務平臺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0728/5307.html。根據中國科學院的要求,為做好該專項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申報資格要求
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項目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原則上團隊其他參與人員年齡要求同上。
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原則上不能申報該重點專項項目。
受聘于內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qū)科學家可作為項目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雙方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為項目預申報材料一并提交。
項目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yè)等,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22年6月30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fā)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guī)范。國家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二、限項要求
1. 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科技創(chuàng)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項目(課題),課題負責人可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2. 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課題)和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科技創(chuàng)新2030一重大項目在研項目(課題)總數不得超過2個。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科技創(chuàng)新2030一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干不得因申報新項目而退出在研項目;退出項目研發(fā)團隊后,在原項目執(zhí)行期內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新的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項目。
3. 涉及與“政府間國際科技創(chuàng)新合作”“戰(zhàn)略性科技創(chuàng)新合作”2個重點專項項目查重時,對于中央財政專項資金預算不超過400萬元的“政府間國際科技創(chuàng)新合作”重點專項項目、中央財政專項資金預算不超過400萬元的“戰(zhàn)略性科技創(chuàng)新合作”重點專項港澳臺項目,與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其他重點專項項目(課題)互不限項,但其他重點專項項目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參與申報此類不限項項目。
4. 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部分項目實施聯合查重。對于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項目的項目(課題)負責人,需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限項目負責人和課題負責人)、基礎科學中心項目(限學術帶頭人和骨干成員)、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限部門推薦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具有高級職稱的主要參與者)實施聯合限項,科研人員同期申報和在研的項目(課題)數原則上不得超過2項,但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中的青年科學家項目、科技型中小企業(yè)項目、國際合作類項目3類項目不在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聯合限項范圍內。
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tǒng)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填報(http://service.most.gov.cn)。專業(yè)機構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作為后續(xù)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技術咨詢電話:010-58882999;技術咨詢郵箱:program@istic.ac.cn)。
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23年8月17日8:00至9月15日16:00。
根據中科院要求,請擬申報的單位和個人提前與科研部重大任務處聯系,將《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指南申報意向調查表》于8月17日前發(fā)送至daiguyue@m.vxmx.cn,以便做好相關組織服務工作。
從2022年開始,科技部申報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網上轉載發(fā)布,可以自行登錄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tǒng)公共服務平臺(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開-申報指南下載,或者聯系各學院科研秘書,也可聯系科研部重大任務處獲取。
聯系人:戴古月
Email:daiguyue@m.vxmx.cn
聯系電話:63607567
科研部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