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國家實驗室:
“櫻花科技計劃”由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JST)于2014年發(fā)起并全額資助,意在通過產(chǎn)業(yè)界、學術界與官方之間的緊密合作,邀請亞洲各國及地區(qū)青少年短期訪問日本學校、科研院所、企業(yè)等機構,并與日本青少年、科學家、研究人員等開展科技交流活動。
我校自2014年起實施項目以來,分別與日本東京大學、京都大學、大阪大學、東京工業(yè)大學、新潟大學、名古屋大以及校友企業(yè)Cathay Tri-Tech株式會社、IPFront株式會社、Napson株式會社等日方友好單位結對申報,成功獲得50余項團組立項,支持赴日交流師生400余人。
現(xiàn)2024年度“JST櫻花科技計劃”項目交流活動申報工作已啟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交流領域
科學技術(包括自然科學、人文科學及社會科學)領域
二、項目分類
(一)科學技術體驗類(A 類)
本類活動旨在促進交流活動,體驗日本的先進科學技術,并與日本的研究人員和學生進行交流,從而在科學技術領域開展持續(xù)合作。該類別推薦以體驗和學習活動為主的交流計劃,其中包含少量的研究或培訓活動。
(二)共同研究活動類(B 類)
本類活動旨在促進開展國際合作研究活動,并讓受邀者參與正在進行的具體研究,不包括單純地參觀實驗室或僅向學生傳授一些實驗技能的交流計劃。
(三)科學技術培訓類(C 類)
本類活動旨在促進強化培訓,以獲得特定技能或能力,滿足派遣國家及地區(qū)的需求或解決全球問題。
各項目類別出訪時長和申請人員上限請參考下表:
(參考)JST資助的受邀者人數(shù)上限 |
類別 (天數(shù)上限) |
A類 (原則上7天以內) |
B類 (21天以內) |
C類 (10天以內) |
派遣單位 數(shù)量 |
一家單位 |
多家單位 |
一家單位 |
多家單位 |
一家單位 |
多家單位 |
受邀者人數(shù) |
~8名 |
~8名 |
~8名 |
~8名 |
~8名 |
~12名 |
領隊人數(shù) |
~1名 |
~2名 |
~1名 |
~2名 |
~1名 |
~2名 |
總數(shù) |
~8名 |
~8名 |
~8名 |
~8名 |
~8名 |
~12名 |
一家單位的受邀者人數(shù)不超過8名,一家單位的領隊不超過1人。 |
三、申請要求
(一)對中方申請人的要求
1. 年齡要求
年齡在 40 周歲或以下(領隊可適當放寬)。
2.可申請人員
大學生、研究生(碩士、博士)、博士后、教師;
注意:申請時學籍或工作單位仍在我校,但在交流計劃開始前已畢業(yè)或離職的人員將不再具有資格。
中方校內項目申請人需為我校在職教師,年齡以40歲以下且首次訪日者為佳(根據(jù)實際需要可適當放寬要求)。原則上需與領隊為同一人,領隊須能夠引導團隊,并能安全順利地推進整個交流計劃。
3.赴日經(jīng)歷
對于大學生及其他人員,本次通過櫻花科技項目獲得的邀請必須是其升入大學以后首次訪日。短期(不超過10天)赴日觀光經(jīng)歷可不受此限制。
(二)對日本接收單位的要求
接收單位須為大學、高職學校、高中、國立研究開發(fā)法人、獨立行政法人、民間企業(yè)、地方公共團體、公益或一般法人等在日本國內具備法人身份的機構。
四、項目資助及要求
(一)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JST)資助費用:
1. 機票
2. 日本國內的交通和食宿費用
3. 科學博物館和文化設施的入場費
4. 舉辦重要活動的費用
注意事項:JST的資助費用將直接匯至日本接收單位,而非受邀者,各項費用均設有上限金額,如接收單位為民間企業(yè),JST的資助僅限機票費用,不包含受邀者所在國家及地區(qū)內的交通費。
(二)不受本項目資助的交流計劃:
1. 不以科學技術交流為目的的交流計劃,例如僅以舉辦活動為目的的交流計劃
2. 以參加其他機構主辦的活動為目的的交流計劃
3. 以盈利為目的的交流計劃
4. 接收單位自身或其子公司等的員工培訓計劃
五、選拔標準(概要)
(一)目的和概要
交流計劃應與各計劃類別(A 類、B 類或 C 類)的目的及櫻花科技計劃項目目標相匹配。
(二)受邀者
受邀者所屬的單位(機構、院系、實驗室等)應擁有與交流計劃的目的和內容相匹配的優(yōu)秀青少年。
(三)內容及其意義
交流內容應與交流計劃的目的及概要相匹配。和被動地參與體驗相比,需提供讓受邀者能夠發(fā)揮主觀能動性的體驗和交流機會。
六、申報方式
2024年項目申請批次及中方申請時間節(jié)點說明表
批次 |
校內受理 開始時間 |
校內申請 截止時間 |
科技部備案截止時間 |
國內申報結果通知時間 |
項目實施時間 |
第1回 |
第一批申請已于2月22日截止 |
第2回 |
2月23日 |
4月26日 |
5月16日 |
7月中旬 |
8月下旬后- 2025年3月14日 |
第3回 |
5月17日 |
8月19日 |
9月9日 |
11月上旬 |
12月中旬后- 2025年3月14日 |
(一)申請流程
1. 對接日方合作單位
歡迎我校與日本有合作交流基礎和發(fā)展需求的學院和實驗室,積極聯(lián)絡日方合作伙伴,就實施櫻花科技計劃申報達成一致。
擬開展交流的校內申請人應就申報批次、項目內容、人數(shù)、時間等自行與日方合作單位先行溝通,并共同填寫計劃書。
國際合作與交流部整理了先前立項成功的計劃書模板,供老師與對方聯(lián)絡申報事宜使用。
注:先前Cathay Tri-Tech、電通大等校際合作團組,將繼續(xù)由國合部聯(lián)絡并組織立項申報工作。如獲立項,將面向相關學科專業(yè)招募團組人員。
JST項目官方網(wǎng)站的相關通知請參考鏈接:https://ssp.jst.go.jp/program/application_shohei/
2.提交校內申請備案材料
請校內申請人于對應批次校內申報截止時間前將以下材料發(fā)送至國際合作與交流部,以統(tǒng)一報送中科院國合局及科技部國際合作司中日技術合作事務中心審批:
- 2024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計劃基層對口項目中方交流單位申請表
- 2024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櫻花科技計劃申請統(tǒng)計表
3.完成JST申報
中方備案后,國合部會將國內審批結果和備案編碼反饋至校內申請人。
校內申請人需將國內審批結果和備案編碼反饋給日方合作單位,請日方完成向JST的申報。項目通過后,可在對應的項目實施時間執(zhí)行。
注意:申報項目經(jīng)中方審批后獲得的申請編號本年度有效。未獲日方立項的項目,仍可憑已獲得的中方申請編號繼續(xù)由日方對口單位向JST申請本年度下一批次項目。
七、項目執(zhí)行與管理
(一)項目執(zhí)行
項目立項后,務必履行學校因公出國(境)有關報批手續(xù)。
(二)項目管理
櫻花計劃實施后,請各團組在活動結束兩周之內,提交團組活動總結報告和團組新聞稿電子稿(Word格式),配3-4張工作照片(高清原版無壓縮),發(fā)送至國合部指定郵箱。
八、立項申報校內咨詢
裴嶸,0551-63606418,pennypei@m.vxmx.cn
國際合作與交流部
2024年3月14日